当然可以,淮安市口腔医院是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淮安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普通门诊合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支付限额以下的,由职工门诊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可见下表:
就诊类别 |
在职 |
退休 |
起付标(元) |
门诊最高支付限额(元)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
70% |
75% |
600 |
6000 |
二级医疗机构 |
65% |
70% |
||
三级医疗机构 |
60% |
65% |
举例说明 在职职工2023年第一次在我院门诊发生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1600元,其中600元是起付标准,需要个人支付。我们医院是二级甲等口腔医院,其余的1000元,按65%的门诊统筹比例,1000*65%=650元,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个人共需支付是1600-650=950元;此后治疗费用,个人仅须支付35%。
如果是退休职工,其中600元是需要个人支付(起付标准),其余1000元就按70%的门诊统筹比例进行结付,即1000*70%=700元由这个统筹基金支付,个人需支付是1600-700=900元
听说国家出台了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你们医院有吗?
当然!
据规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而且也可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统筹标准同职工医保。
家庭共济方法是什么?
那什么叫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医保政策范围通常又叫“三目录”(包括诊疗、药品、耗材)范围,是指国家和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
目前,口腔治疗费用已纳入医保范围,比如普通补牙、根管治疗、拔牙、洁牙、牙周治疗等大部分治疗费用及部分材料费,均可以享受门诊统筹。牙齿矫正、镶牙、种植、美白等项目及部分材料费不在统筹范围类,但是可以使用个人账户。
淮安市口腔医院作为本市唯一一家公立口腔医院,始终严格执行医保相关规定,各位市民朋友在就诊过程中有任何疑问都可以咨询您的医生,也可以咨询医保科工作人员(咨询及建议电话 18005237191)。我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以期为全市人民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